如何办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 作者:微瑞细易欧专业小编
  • 发表时间:2022.05.08 06:50
许可人应当自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 许可人可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每次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向商标局缴纳300元的费用。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应当备案,并将备案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 多次再许可的,许可人在办理再许可备案时,应当提交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商标副本。 1. 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自签订商标许可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商标局备案。 许可人可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 程序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机构”栏目中公布。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可按以下步骤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 大厅→在打码窗口打印收据条码→在缴费窗口缴纳备案费。 3. 申请文件的准备 (1) 应提交的申请文件 1. 注册商标由被许可人使用,A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提交申请。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应当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为外文的,应同时附上相应的中文译文。 5、自行前往商标注册大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书。 (2)具体要求 1、所有文件书写整齐、清晰,备案申请书打印。 2. 许可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公章,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 申请表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申请表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应相同 作为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 注册人名称、注册号、商品或服务名称完全一致。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批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 (3) 许可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有下列条款 1.被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号。 2. 许可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3. 许可使用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规定。 5、被许可人应当在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注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原产地。 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用 每份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向商标局缴纳 300 元费用。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申请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费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缴款中扣除。 5.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领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相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备案,并将备案通知书发送给申请人或者 通过邮件代理。 六。 注意事项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 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被许可人通过一份合同被许可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数量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但只能申报使用一个 商标 许可合同副本,其他申请提交合同副本,并注明原合同所在位置。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同一商标的,许可人应根据被许可人的数量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但只能提交一份。 商标许可合同副本。 5、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分许可给第三方,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书,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分许可给第三方 方使用。 被许可人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包含允许第三方使用的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上述合同或授权书已向商标局备案的,许可人在重新申请分许可时仍应提交上述合同或授权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副本。 多次再许可的,许可人在办理再许可备案时,应当提交商标从第一次许可使用到本次许可使用的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经过公证的商标副本。 6、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得以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7、商标许可合同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也不通知许可人改正。 许可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进行补正,并连同补正通知一起邮寄或者直接送达商标局。 8. 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产生它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向商标局备案,作为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合同生效的条件。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自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仲裁之日起3个月内通知许可人 当局作出终止决定。 商标局备案。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注册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二期《商标公告》中。 、许可期限等 11、商标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局将相关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12、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应当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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