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证须知

  • 作者:微瑞细易欧专业小编
  • 发表时间:2022.05.13 04:50
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说明。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问题的通知。10.细则 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申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 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 6. 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申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增发申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搬迁申请. 政务公开 潍坊市质量局 和技术监督 说明 r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 1. 项目名称 行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包括许可证颁发、许可证续期、增加项目、搬迁、生产地点变更) 集团公司等) 2. 设定依据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3. 依据 1.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 》(国勤监[2006]413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收费问题的通知》(财总[2011]3号);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 7.《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 8.淘汰部分工业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的指导目录 工业(2010年版)(工业[20]10]第122号); 9.《关于严格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勤建联[2006]632号); 10.《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 四。 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涉及产业政策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发证、续证、增项、搬迁、集团公司生产厂房变更等,下同) ,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局颁发证书的,由省级局负责审批和颁发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出具的,省局受理后负责转送国家质检总局。 市局负责受理不涉及产业政策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局颁发证书的,由省级局负责审批和颁发证书。 对国家质检总局出具的证明,省局应当汇总市局受理的申请材料,并负责转发国家质检总局。 行政许可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时,系统会自动提示申请人的受理机关。 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向省或市局提交书面申请。 5. 许可条件 1. 有营业执照; 2、有适合所生产产品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适合所生产产品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措施;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制; 6、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没有国家明确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落后技术、高能耗、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 7、符合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 申请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许可证申请产品)(一式一式) 三份,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 提交书面申请时进行验证); 3.受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产品需报省产业政策部门(发改委、经信委等)出具的原件(一份)及复印件 (二)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 4. 排污许可证、土地使用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危险化学品销售渠道和产品清单、环保达标证明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一式三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书面委托书 加盖申请人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6.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申请 1. 第六条第 (1) 项要求的全部材料; 2. 生产 执照((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申请换发生产许可证) (3)增加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中的 1. 第 6 条第 (1) 款要求的所有材料; 2、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原件和副本)(一式两份)。 (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搬迁申请 1、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全部材料; 2. 3.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5)更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增补、搬迁等同时变更) 同时,申请生产许可证续期、增加项目、搬迁或其他两项以上的,应按照申请项目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同材料无需提交。 反复提交。 (6) 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单位申请许可证(包括增设生产厂房)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或生产基地(以下统称关联 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各所属单位,不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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